(江西人大網訊)10月24日至25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馮桃蓮率隊赴新余市開展《江西省湖泊保護條例》立法調研。江西省人大環資委、法制委和省水利廳有關負責人參加調研。
24日下午,調研組一行先后實地調研新余市河下鎮太坑水庫周邊養豬場關閉、市第三水廠取水口保護管理、仙女湖老碼頭違章建筑整治、新碼頭沿湖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等情況,并就當地實施“湖長制”和仙女湖保護管理工作進行跟蹤督導。
25日上午,調研組在新余市召開《江西省湖泊保護條例》立法征求意見座談會,認真聽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分宜縣、渝水區政府、仙女湖管委會的意見建議,并了解《新余市仙女湖水體保護條例》的起草情況和有關做法。
馮桃蓮充分肯定了新余市近年來加強仙女湖保護管理所做工作及所取得成效,尤其是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水庫退養等工作力度大、成效顯,同時指出仙女湖水質保護形勢不容樂觀,要采取更細更嚴的措施加強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源治理,正確處理好生態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實行科學治理、有效管理。她強調,要提高認識,深刻理解條例制定的重要意義;把握重點,抓好條例頒布后的貫徹實施;齊抓共管,依法推動河湖保護邁上新臺階。
(責編: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