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6月14日報道:6月1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開展水資源立法工作調研,聽取市水務局、市法制辦水資源管理立法情況匯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副主任鐘燕群、吳漢民、洪浩、薛潮,秘書長陳靖參加調研。
調研人員首先來到金澤水庫,了解水庫的建設和管理情況。
金澤水庫位于青浦區金澤鎮西部,太浦河北岸,庫區總面積約2.7平方公里,總庫容約910萬立方米,主要向青浦、松江、金山、奉賢和閔行(部分)等西南五區供應原水,受益人口達670萬。記者看到水庫環境優美、空氣清新、水質清潔。
近年來,隨著中央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本市水環境、水安全重要性更加凸顯。2012年1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對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和安排。同年,上海成為首批試點省市之一,獲批試點方案中明確要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制定水資源管理地方性法規。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對本市開展的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中指出,本市在水環境治理、執法監管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
為了建立健全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針對性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完善相關單行法規中急需修改的部分內容,本市制定出臺了《上海市水資源管理若干規定(草案)》。
據市水務局局長白廷輝介紹《規定(草案)》共37條,按照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水環境保護、實施監督和法律責任的邏輯順序予以規范。主要包括:總結試點經驗,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對照中央環保督察意見,通過立法落實整改要求;順應最嚴管理要求,完善單行法規相關制度;采用多樣化方式,健全水資源監督管理制度四方面內容。
座談會上,市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和部分委員做了交流發言。
殷一璀表示,水資源管理對城市經濟社會持續發展至關重要,與市民生活也都息息相關。今天進行實地調研,有助于在立法中掌握第一手的情況。水資源管理立法,既要體現“最嚴”要求,積極回應落實中央環保督查組反饋意見,又要順應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把本市在水資源管理實踐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予以固化、升華,為水資源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