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訊)在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代表們共提出了913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大會期間,這些建議已同步分辦至各承辦單位。為更好地推動辦理工作,4月8日,浙江省“兩會”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交辦會在杭州召開。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陳金彪主持會議,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馮飛對辦理工作進行了部署。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衛寧出席會議并講話。
李衛寧指出,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議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內容,辦理好代表建議是有關機關和組織的法定職責。今年是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代表履職的第一年,很多代表對建議辦理有著很高的期待。各承辦單位要進一步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在以往好的工作基礎上,進一步著力辦好建議,在提高辦理質量上下功夫,不斷提升辦理工作水平。
李衛寧強調,要提高辦理質量,一是要注重“提好”與“辦好”的結合。今年代表建議涉及面廣、案由案據翔實、對策舉措可行性強,質量比往年有所提高。代表盡心盡力提好建議,各承辦單位要盡心盡力盡責,努力辦好建議。要進一步完善辦理程序和辦理機制,把辦理責任和要求落細落實到每個環節,通過辦好建議,既推動和改進工作,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也促進代表更加自覺、主動、有效地履行法定職責,提出更高質量的建議。二是要在“面商率”和“解決率”上著力。各承辦單位要創新平臺、重視溝通,特別是要加強與代表的全過程溝通,制定辦理前、辦理中、辦理后與代表溝通聯系的計劃方案;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實際情況,要注重邀請代表共同參與調研,提高辦理工作實效;要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各單位的工作職能,梳理分析問題,抓住問題癥結和代表真正關心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思路。三是要在“承辦”和“督辦”上盡責。各承辦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職責,把建議辦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分管負責人要落實好分管責任,認真領辦建議;要通過廳(局)務會議等形式集體研究辦理方案和答復意見,提高辦理質量。浙江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省政府辦公廳和有關方面要發揮合力,認真督辦,推動建議辦理取得實效。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委員、代表與選任工委主任臧平,代表與選任工委副主任袁薇參加會議。
(責編: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