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201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
回顧過去的一年,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注重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規律,在著力提高立法質量的基礎上,加快立法步伐,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
而這一年,也是歷屆常委會履職第一年審議通過法律案數量最多的一年——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1件,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13件,正在審議的法律案11件。
“分量更重、節奏更快、力度更大、要求更高。”回顧過去一年的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副巡視員劉運龍用了四個“更”來形容。
“可以說,新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呈現出了政治決斷和法律決斷相結合、立法工作步伐加快等特點。”劉運龍說。
編制立法規劃 對未來五年工作統籌謀劃
立法規劃是每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任務表”“施工圖”。2018年9月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正式對外公布。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后制定的第一個立法規劃,是立法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集中體現,是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行動號令。
立法規劃緊緊圍繞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作出的戰略部署,保障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保障國家安全、發展利益得到維護,對立法工作作出統籌安排。立法規劃提出的第一類項目(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69件)和第二類項目(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47件)共計116件。“同過去幾屆常委會立法規劃相比較,本屆立法規劃確定的立法項目,數量增多、分量較重、要求更高。”劉運龍說。
為部署立法規劃實施工作,2018年9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發表了重要講話,就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任務分工方案,57家承擔牽頭起草工作的單位按照“任務、時間、組織、責任”四落實的要求,明確所承擔的立法項目具體起草工作計劃和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同時,明確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負責聯系的立法項目,做好跟蹤督促工作。
凝聚精神力量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從習近平總書記就英雄烈士保護立法作出重要批示到通過歷時整整一年,從立項起草到二審通過僅9個月。
法律通過后的第二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黨員干部來到人民英雄紀念碑前,向人民英雄報告英雄烈士保護法立法情況。
這部法律是進入新時代第一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法律,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的生動實踐,同時也是人民英雄紀念碑首次入法。該法還健全了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民事、行政、刑事保護制度,特別是建立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公益訴訟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岳仲明告訴記者,英雄烈士保護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以來,從中央到地方以及社會各界積極學習宣傳實施英雄烈士保護法。“應當說,對侵害英雄烈士的行為形成露頭就打的態勢,崇尚英烈、捍衛英烈、學習英烈的良好社會氛圍已經形成。”岳仲明說。
加快立法步伐 審議一批重要立法項目
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認真履職盡責,審議、通過一批重要立法項目,具體包括:
新制定人民陪審員法、英雄烈士保護法、電子商務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消防救援銜條例、耕地占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8件法律;
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公務員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等47件法律;
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證券法修訂草案、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資源稅法草案、藥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兩官法”修訂草案、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草案等。
此外,作出延長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方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期限的決定、關于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期限的決定。
加開專門會議 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2018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加開了一次常委會會議,聚焦打贏“藍天保衛戰”。就一項具體工作專門加開一次會議,這在以往是沒有過的。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對各地方通過立法加強污染防治提出明確要求,督促地方抓緊制定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方面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目前,31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已全部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制定、修改工作。
2018年8月,土壤污染防治法經審議通過,成為我國首部規范防治土壤污染的專門法律,改變了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缺乏專門法律規范的狀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保障人民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一件大事,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大意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張桂龍說。
織密織嚴生態環境保護法網,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這些為打贏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采取打包修法 保證機構改革與立法無縫對接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準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的調整,需要對有關法律規定進行修改。機構改革涉及的法律多、部門多,情況各異,需要統籌考慮,從法律層面提出總體方案和頂層設計,做到不因法律規定尚未完成修改而影響相關改革、不因法律規定尚未完成修改而影響相關工作。
為平穩有序調整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避免因法律尚未修改而影響改革進程和相關工作,確保機構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2018年4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這個決定從研究到通過僅用了1個月時間,保證機構改革與立法做到“無縫對接”。
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采取打包修改法律、作出決定等方式,發揮立法規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確保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先后制定專項法律1件(消防救援銜條例),作出有關決定3件(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職責問題的決定、關于中國海警局行使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先后4次“打包”修改法律33件次。在司法體制改革方面,作出關于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關于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
“打包修改作為立法形式的一種創新,有利于節約立法資源、提高立法效率。但長期以來,打包修改工作容易被大家忽視。”據2018年連續兩次承擔法律打包修改工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紹,打包修改看似輕松、實則不然。“有的法律修改盡管只涉及個別條文,甚至個別幾個字,但每一處修改都關系到中央改革決策部署的落實,我們認真負責對待每一處修改,確保不出任何差錯”
履行使命是同把握時代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順應新時代的新要求,呼應人民群眾的新關切,緊跟黨中央的新部署,新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已經全面展開并積極推進。立法工作的良好開局,為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