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加強和完善公共衛生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成為立法機關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
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動物防疫法,積極推進生物安全法草案審議和修改完善工作,同時,全面梳理有關法律規定,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認真研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相關立法修法問題,適時啟動有關立法修法工作。
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10多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公布了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內容均涉及疫情防控相關法規。多地在立法工作計劃中明確提出,擬在今年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法規,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
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立法
湖北作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中之重,其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立法工作也備受關注。2月29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主任會議對去年原則通過的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作出調整。調整后的立法工作計劃顯示,湖北將制定省公共衛生安全應急管理條例,擬在今年9月份提請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在預備審議項目中明確,系統梳理和修改本市疾病防控等常態管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
2月17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布了2020年立法計劃。其中,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辦法(修改)被列入預備項目,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被列為調研項目。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計劃顯示,省傳染病防治條例作為今年的調研論證項目。
在云南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辦法(暫名),被列入2020年預備項目。
在重慶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計劃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被納入立法預備項目。值得注意的是,此條例本不屬于5年立法規劃項目,現新增為預備項目。
中國政法大學應急管理法律與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林鴻潮認為,地方在立法修法時可以對傳染病防治、信息發布等內容進行完善,對突發事件應對法中的缺漏進行補充,賦予政府更靈活的權力來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從而進一步提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同時,這些地方立法取得的經驗,可以為國家層面的立法修法提供借鑒。
立法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多地提出對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相關法規進行修改。
云南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提出,修改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修改省動物防疫條例,加強對動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疫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福建省提出,今年將啟動本省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動物防疫和動物產品安全管理立法工作,修改該省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并對野生動物保護法及該省實施辦法開展執法檢查,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野生動物保護的地方立法上,廣東已經先行一步。3月9日,《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4種禁食類型,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劃定的禁食范圍一致,還提高了對違法食用行為的處罰力度。
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孫煜華認為,地方在對野生動物保護進行立法時,可以考慮制定《禁止獵捕和馴養目錄》,其中包括三類,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其他容易引發人或家畜家禽傳染病、現有檢疫技術無法確保安全或檢疫成本過高的動物。這樣可以有的放矢,使公共衛生安全的維護有重點。
進一步提升紅十字會公信力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在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紅十字會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以湖北省紅十字會為例,截至3月23日24時,湖北省紅十字會(含省紅十字基金會)接受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會捐贈款物共計167416.83萬元。
但與此同時,不足之處仍然存在。疫情暴發初期,湖北省紅十字會因為在捐贈款物分配中存在問題被湖北省紀委監委調查。
在多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公布的立法計劃中,一些省份明確提出對相關法規作出修改,云南、福建等地提出對紅十字會條例進行修改,江蘇、重慶等地將修改紅十字會法實施辦法。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計劃顯示,擬在今年修訂紅十字會法實施辦法,將進一步理順各級紅十字會的管理體制機制,明確各級紅十字會法定職責,規范信息公開、款物募集等行為,確保全市各級紅十字會在依法開展備災救災、人道主義救助等方面發揮更有效的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各地對紅十字會條例進行修改時,核心目標應當定位為進一步提升公信力,對此,應當著重加大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要尊重捐款人的知情權,對每一筆捐贈款物進行細致地公布。同時,要推動紅十字會本身治理的現代化,提高其對捐贈款物處理的效率。此外,還要進一步完善紅十字會的職責,強化對紅十字會的監督。
推動大數據利用和信息保護
在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大數據技術功不可沒。
信息更新讓公眾及時了解疫情發展情況,助力政府科學決策、資源優化配置,醫療物資需求實現準確對接……大數據技術在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推動疫情防控工作更加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
為進一步發揮大數據在助推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維護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重慶、福建等地擬在今年對大數據進行立法。
貴州大學大數據與信息工程學院院長謝泉認為,地方通過立法的方式來推動和規范大數據的發展,不僅可以提升治理現代化水平和人民生活質量,還可以為國家層面的立法提供很好的經驗借鑒。
北京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建議,推進大數據方面的立法,要平衡好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利用之間的關系,要對個人信息收集、保護和使用渠道、方式和權限進行全面具體的規定,同時,對于疫情這種突發緊急事件中的信息收集、保護和使用等進行專門規定,從而更好地推動大數據的利用,保障公民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