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貫徹落實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黨的二十大擘畫了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宏偉藍圖,對新時代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出戰略部署。黨中央批準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對本屆立法工作作了統籌安排。列入立法規劃的一類項目79件、二類項目51件,還有一些需要研究論證的三類項目。這些都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戰略部署,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維護國家安全所急的立法項目。完成本屆立法規劃,任務艱巨、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在新時代偉大實踐中,習近平總書記堅持把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提出了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具有原創性、標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這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法治中國建設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會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領會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完善法律體系、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論述要求,并全面貫徹到新時代立法工作實踐中,行使好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職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穩中求進推動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夯實法治基礎。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的統一體現。立法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特別是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必須具體地、現實地落實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各環節。要通過行使國家立法權,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成為全社會一體遵循的行為規范和準則,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實施。要圍繞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統籌謀劃立法工作,認真編制立法規劃和計劃,科學合理確定立法項目。要突出重點、集中力量,抓好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任務的貫徹落實,確保立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會效果。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要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主動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立法是重要的政治活動,是為國家定規矩、為社會定方圓的神圣工作,必須從政治上看待、從大局上把握,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聚焦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使命任務,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二、堅持立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必須牢記初心使命,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律制度中,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立法必須關注和回應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愿,問計于民、問需于民,運用法治方式推動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豐富和拓展公眾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做好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研究反饋工作,建好用好基層立法聯系點,靈活運用調研、座談、論證、聽證、評估等方式,充分吸納民意、匯集民智。要注意聽取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共同研究解決立法中的重要問題。要完善人大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的制度機制,邀請人大代表特別是相關領域或具有相關專業背景的代表參加立法調研和審議,重要法律草案印送全體代表征求意見。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要認真研究吸納并及時溝通反饋。立法規劃對擬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法律案作出安排,要認真做好準備和組織工作,為人大代表參加行使國家立法權做好服務保障。
立法需要協調平衡各方面利益關系,一定要充分發揚民主,凝聚立法共識,體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加強人權法治保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努力讓每一部法律都滿載民意、貼近民生、順應民心。
三、堅持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做好立法工作
法律屬于上層建筑,是由經濟基礎決定并為經濟基礎服務的。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立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國情,立足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立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要求。要堅持穩中求進,把握客觀規律,有條不紊推進立法工作,不斷提升立法質量。要堅持守正創新,既不墨守成規、固步自封,也不急于求成、脫離實際,而是腳踏實地、扎實細致、精益求精地做好立法工作,確保每一項立法都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堅持依憲立法、依法立法,全面貫徹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更好發揮憲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個立法環節都把好憲法關。要認真貫徹實施立法法,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開展立法工作。要堅持科學立法,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法律體系內部規律,科學配置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堅持時、度、效相統一,堅持質量優先,保證立法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立改廢釋纂,豐富立法形式,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要堅持“立修并重”,加快補齊法律制度短板弱項。堅持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落實立法規劃要求,適時開展一次法律全面清理,同時督促推動法規、司法解釋清理工作,促進法律體系內部銜接有序、和諧統一。立法規劃對法典編纂作出明確部署,爭取本屆任期內編纂出臺一部新法典,提請審議一部法典草案。要總結民法典編纂的經驗和做法,完善編纂工作機制,確保完成法典編纂任務。
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還要拓展視野,樹立歷史眼光和世界眼光。堅持“兩個結合”的重大原則和科學方法,堅守立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挖掘、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使法律體系更好扎根中國文化、立足中國國情、解決中國問題。堅持胸懷天下,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制度機制,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
四、堅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優化立法職權配置,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要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發揮好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確定立法選題、組織法律起草、重大問題協調、審議把關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在黨的領導下與各有關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立法工作。
立法規劃是做好本屆五年立法工作的依據和遵循,同時這個規劃也是預期性、指導性的,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動態調整。列入規劃的一、二類項目,要區分輕重緩急,堅持急用先行,有計劃有步驟加以推進。三類項目以及沒有列入規劃的項目,如果實踐需要、條件成熟,可以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或者及時安排審議。
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在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發揮人大主導作用方面承擔著重要職責。立法規劃中由人大牽頭起草的項目有37件,其中一類項目28件。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要認真做好牽頭起草工作,提高法律草案質量;對于其他部門牽頭起草的法律草案,要提前介入,做好協調配合、督促推動等工作,確保按計劃提請審議。對于立法中的意見分歧和突出問題,要與有關方面一起加強溝通、協調解決,防止因為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影響工作進度和立法質量。立法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做到多謀善斷。“多謀”就是廣泛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善斷”就是把各方面的意見、問題擺出來,在反復研究論證的基礎上作出科學決策。
我國實行統一而分層次的立法體制,要注重發揮法律、行政法規、監察法規、軍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等不同層級、層面法律規范的作用,對實踐經驗比較成熟的、各方面認識比較一致的,就及時啟動立法修法工作;對改革開放中遇到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用法律來規范還不具備條件的,可以依照法定權限制定行政法規或地方性法規,先行先試、積累經驗,待條件成熟時再立法。在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前提下,要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立法工作,落實落細上位法的規定,突出地方特色,解決實際問題。要督促有關方面抓緊制定完善法律配套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保證法律有效實施。要推動地方人大做好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銜接,發揮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功能,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整體優勢。
立法的政治性、專業性、理論性、實踐性都很強,需要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立法專業人才作保障。要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把強化思想政治素質擺在首位,增強遵循規律、發揚民主、加強協調、凝聚共識能力,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五、堅持把立法同普法、法律監督結合起來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要加強憲法法律宣傳和實施工作,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傳播法律知識,培育法律意識,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要加強立法全過程宣傳解讀,在立項、調研、起草、審議、出臺各個環節,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宣傳立法的背景、內容、意義,增進各方而對立法的認同、對法律核心內容的了解,使立法過程成為宣傳普及法律、增強法治觀念、講好立法故事的過程。要做好輿情應對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強化引導,為法律出臺實施營造良好氛圍。要參與和推動普法工作,制定并監督實施有關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促進法治宣傳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設,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
要立足人大職能職責,在加強法律實施上下功夫。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系統推進憲法實施、憲法解釋、憲法監督,提高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能力和質量,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升到一個新水平。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提升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的針對性、實效性,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保證人民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同時,通過監督工作,查找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的缺漏和不足,及時做好相關立法修法工作。
完成本屆立法規劃、高質量做好立法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扎扎實實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不斷提高立法質量,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來源:中國人大網)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