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煙臺市人大常委會順應新時代人大工作要求,堅持立法與監督相向而行、同步推進,充分發揮“小快靈”立法特點,找準立法與監督的切入點、結合點,開創了人大監察司法工作新路徑,為加快打造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示范城市做出了人大貢獻、彰顯了人大擔當。
一、善于研判立法切口,找準最佳“切入點”
“小快靈”立法特在“小”,要求精準立法、一事一議、小中見大,同時突出重點、解決問題。“小切口”立法,選題是關鍵。煙臺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在“發展需求、法定權限、法律缺口”三者結合點上研判立法切口,力求找準最佳“切入點”。
圍繞深化文明城市創建,在發展需求上“切小”,直擊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普遍的問題,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熱點難點,出臺了《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修改了《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得到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和好評。在立法權限內“切準”,結合地方立法四大權限和人大監察司法工作特點,從基層治理上做文章,在立法內容上體現“急需先立”,開展《煙臺市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立法調研,創造性解決社會治理問題。在法律缺口中“切細”,堅持從做好與上位法的銜接和拾遺補缺上切入,充分發揮地方立法補充細化作用,出臺了《煙臺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通過法律制度“補缺”保證上位法在煙臺市的有效實施。這些“小切口”條例充分體現了市情特點、地域特征、人文特色,切口小、發力準、效果好,推動“老大難”問題逐一解決,助力煙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鞏固提升。
二、善于轉化立法資源,開啟最快“直通車”
“小快靈”立法重在“快”,要求高效立法,快速轉化立法資源,快速回應社會法治需求,提升立法效果。加強立法主導,由“等米下鍋”向“點菜上桌”轉變,注重發揮地方立法快捷、及時、靈活的優勢,用一部部簡潔、實用、清新的地方性法規回應社會關切。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圍繞優化營商環境,注重轉化人大監督成果,堅持把立法和監督工作結合起來,用監督推動立法,先后組織聽取和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司法保障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和運用《民法典》開展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圍繞優化營商環境這一立法需求,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審議意見,經過嚴格程序,將監督工作成果及時轉化為推動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形成了《煙臺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煙臺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注重轉化專家專業智慧,充分發揮法律專家智囊作用,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充實專家庫成員至41人,在上述兩部地方性法規立法過程中,共邀請23人次專家參與,累計提出意見建議57條,讓法規真正做到管用、好用、實用,為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發揮了重要作用,助力煙臺成為“萬億之城”。
三、善于開展民主立法,謀求最大“公約數”
“小快靈”立法貴在“靈”,要求在實踐中管用好用,讓法律具有操作性,能夠為群眾公認,并且要落地落實。堅持以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地方立法,最大限度地吸納民意、匯聚民智,找到地方立法的最大“公約數”,讓法規“落地生根”。
圍繞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創新民主立法形式,為法治煙臺建設奠定堅實民意基礎,在全市范圍內建設374個人大代表聯絡站,248處立法民意征集點,30個基層立法聯系點,3處地方立法基地,收集匯總各類意見建議近5000條,當好立法和監督工作的“千里眼”“順風耳”,使工作更接地氣、更具實效。做好法規“督查”和“體檢”,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先后組織對公共法律服務條例、養犬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燃放條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規開展執法檢查,將地方性法規納入煙臺市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題庫,對監察和司法方面的6部地方性法規開展立法后評估,促進法規有效實施,為煙臺法治政府創建工作“破障治堵”,以優異的成績被山東省推薦到全國參評。(供稿:左濤 趙興華)
(來源:煙臺人大網)
(責編: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