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自1954年正式建立以來,它已走過70年。
70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展現出蓬勃生機和活力。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推動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70載春華秋實,不變的是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地位,變化的是這項制度和工作在改革與創新中的與時俱進和提質升級。回眸歷史瞬間,重溫光輝歷程,讓我們從那些“第一次”感悟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薪火相傳、歷久彌新。
9月14日上午,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大會。新華社記者 翟健嵐 攝
選舉人大代表
筑牢制度基石
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我國進行了全國范圍內的基層人大代表選舉。在此基礎上,選舉產生1226名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全國范圍的普選,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的重要前提。
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下,35個選舉單位依法選舉產生2977名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從“1226”到“2977”,數字之變見證民主進程,承載深遠意義——
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實行差額選舉。
根據1953年制定的選舉法,農村每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是城市每一位代表所代表人口數的8倍。2023年,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進行分配。從“8:1”到“1:1”,其間曾經歷1995年“4:1”的調整,但最關鍵的轉折點發生在2010年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選舉法的決定,第一次明確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
廣泛的代表性,奠定人民代表大會的民意基礎。婦女代表和來自基層一線的工人、農民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廣泛代表性的重要體現。
2023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名單。其中,婦女代表790名,占代表總數26.54%,與第十三屆相比提高1.64個百分點;一線工人、農民代表497名,占代表總數 16.69%,提高了0.99個百分點。
2007年,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關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第一次提出“婦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22%”,明確規定“來自一線的工人和農民代表人數應高于上一屆。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2008年,胡小燕等3人成為第一批農民工全國人大代表。15年后,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中的農民工代表的數量已增加至56名。
開好“春天”盛會
見證民主進程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主要通過會議形式,依照法定程序,集體行使職權。這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以下簡稱全國人代會)舉世矚目。
1954年9月15日,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開幕。這次會議歷時14天(中間休會兩天),于9月28日圓滿閉幕。會議通過了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出了比較系統的規定。
1954年9月15日,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代表進入中南海懷仁堂。
2024年3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3月11日,大會批準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等,通過新修訂的國務院組織法,在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后閉幕。
從中南海懷仁堂到人民大會堂。1960年之前的全國人代會都是在僅能容納千人左右的中南海懷仁堂舉行。1959年9月24日,人民大會堂正式落成。1960年3月30日下午,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萬人大禮堂隆重召開。自此,歷次全國人代會的全體會議都在這里召開,人大代表有了一個正規且莊重的議事場所。
從9月到3月。70年來,除了10月份,全國人代會在其他11個月份都舉行過。1989年,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確定了全國人代會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舉行。而開幕的日期固定在3月5日,并不是法律的明確規定,而是自1998年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形成的慣例。
從鼓掌通過、舉手表決、無記名投票到電子表決。電子表決器的使用,最初是在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1990年3月20日,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每位代表面前的桌上,都安裝了一個巴掌大小的無記名電子表決器,上面有綠色、紅色和黃色三個按鍵,分別代表贊成、反對和棄權。此后的全國人代會,以使用電子表決器為主,紙質的無記名投票方式也依舊使用。比如,在選舉產生新一屆國家領導人時,就是采用紙質無記名投票的方式。
全國人代會的主要議程包括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常委會工作報告、“兩高”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計劃報告、預算報告,批準計劃和預算,以及審議法律案等。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新增的一個環節定格了全國人代會歷史上的又一個“第一次”:新一屆國家領導人左手撫按憲法、右手舉拳,面對國旗莊嚴宣誓。這是自2016年憲法宣誓制度實施以來,第一次在全國人代會上舉行憲法宣誓活動。
全國人代會是世界觀察和了解中國的一個重要窗口。1983年6月,為了讓國際社會更好地了解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及成就,以及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等方面的情況,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召開之前舉行了全國人代會歷史上的第一次新聞發布會。
此后,全國人代會日益公開、透明,以更加開放的姿態面向世人:1995年,第一次向媒體開放團組;2006年,第一次與互聯網直接對接,開通“網上新聞中心”;2007年,第一次提供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英文版;2018年,第一次舉行“代表通道”集體采訪活動……
依法履職盡責
堅定使命擔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除了全國人代會期間,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都處于“閉會”狀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部分職權。
立法權,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權。截至2024年6月,我國現行有效法律已達303件。
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七部法律。在一次代表大會會議上審議通過這么多法律是前所未有的。適應改革開放后的中國社會現實和新時代發展要求,國家立法工作按下“快進鍵”,立法體制和程序也在不斷完善。
從當次會議就表決通過法律的“一審制”,到“兩審制”寫入了1987年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再到2000年出臺的立法法明確實行“三審制”;從1991年公布第一個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到1993年出臺第一個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從2013年第一次實行法律出臺前評估到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發布立法工作規范……人大立法工作不斷完善發展,逐漸邁向注重質量的“精耕”立法時代。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明確提出,要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2023年,十四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第一年,審議的法律案中,由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牽頭起草的就有14件,占41%。
人大監督,是具有法定權威、代表人民的監督。2010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開展專題詢問。14年來,專題詢問制度不斷發展完善:2015年6月,第一次圍繞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2018年10月,第一次對“兩高”工作進行專題詢問;2023年10月,第一次圍繞同一主題,對“一府兩院”三個報告同時開展專題詢問……截至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共開展37次專題詢問。
開展執法檢查,也是人大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1986年3月,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第一次指出,要加強對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也是在這一年,根據委員長會議的決定,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財經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就義務教育法實施的情況,分赴江蘇、湖南、四川等省進行檢查。
1993年9月,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關于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認了執法檢查這種監督形式。此后,執法檢查工作機制不斷改進完善、探索創新,包括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加強抽查暗訪、采用問卷調查和大數據分析等多種形式、召開五級人大代表和基層群眾座談會、引入“外腦”開展第三方評估等,最終目的就是保證憲法和法律全面有效正確實施。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礎。歷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都高度重視代表工作,2023年更是值得銘記的一年,因為這一年設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在此之前,代表聯絡、議案建議辦理、組織培訓等方面的代表工作,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負責。從辦公廳聯絡局“升格”到代表工委作為常委會的專門工作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代表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代表工委成立一年多來,僅在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中就實現五個“第一次”:第一次召開代表建議辦理推進會,強化代表建議跟蹤督辦工作;第一次召開代表建議綜合分析座談會,強化代表建議分析成果轉化應用;第一次制作盲文版代表建議答復,提高服務保障水平;第一次召開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座談會;第一次進行典型案例宣傳。
不忘為民初心
保障人民權益
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第一次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深刻闡明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特質和優勢。
2024年6月28日至7月27日,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等5件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共有14996人通過中國人大網參與提出意見35319條。向社會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為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國家立法提供了直接、便捷、有效的途徑,彰顯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
1954年6月,我國第一部憲法草案公布后,一場為期3個月的全民討論就此展開,開創了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的先河。
改革開放后,隨著相關工作流程、制度機制日趨成熟,法律草案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工作逐步實現制度化、常態化,極大地煥發了民眾的參政熱情和民主意識——2000年,立法法明確重要法律草案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這是這項工作的第一個法律依據。2005年,中國人大網全文公布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在網絡上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見。2008年,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凡是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原則上都在中國人大網上公布。201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就二審的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從2015年到2020年,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后10次就有關草案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共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余條意見建議。
人民參與民主的實踐越廣泛,意愿表達得越充分,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就越真實,全過程人民民主也就更加富有生機活力。2015年10月,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上海市虹橋街道辦事處、甘肅省臨洮縣人大常委會、江西省景德鎮市人大常委會、湖北省襄陽市人大常委會設為第一批基層立法聯系點。自此,一種全新的、立足基層、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國家立法的民主立法形式應運而生,開創了民主立法的新局面。
2023年9月8日,學前教育法(草案)立法意見征詢會在上海虹橋街道基層立法聯系點舉行。供圖/上海虹橋街道基層立法聯系點
同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斷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夯實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礎:2019年12月4日,上線審查建議在線提交平臺,“解鎖”除寫信外提出審查建議的新路徑;2020年1月10日,開通全國人大機關網上信訪平臺,拓寬直接聯系群眾的渠道;2021年2月24日,開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讓法治服務更及時方便地“飛入尋常百姓家”;等等。
夯實履職根基
講好民主故事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閉幕會上,施行30多年的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首修通過。此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又緊鑼密鼓地修改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地方組織法等有關人大制度的基本法律;全面修訂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修改委員長會議議事規則、常委會會議工作程序、常委會人事任免辦法等;建立委員長會議定期聽取信訪情況、外事工作情況報告機制等,為制度常青注入法治活力。
精彩的故事還需精彩的講述。2019年8月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在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舉行第一次記者會。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首次設立發言人機制,也是人大立法宣傳工作的重要抓手。
黨的十八大以來,適應新時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大力度、改進方式,統籌推進人大新聞輿論宣傳工作,推動“刊網微端”深度融合,用生動鮮活、深入淺出、喜聞樂見的方式,理直氣壯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及其顯著優勢,讓國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需要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的共同努力。1979年7月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正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和地方組織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設立常委會。同年8月14日,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宣告成立,這是我國設立的第一個省級人大常委會。這一年,全國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選舉產生了本級人大常委會。
多年來,全國人大不斷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系協同。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舉辦省、設區的市兩級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召開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交流會等形式,以及開展立法調研、委托執法檢查、服務代表履職等方式,推動人大工作整體實效不斷增強。
奮進七十載,歲月譜華章。歷史和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
江山留勝跡,我輩復登臨。站在新的歷史起點,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不斷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凝聚磅礴力量!
(來源:《中國人大》雜志2024年第16期)
(責編: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