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察報告的結構一般由標題、題注、稱謂、正文、結尾等幾個部分組成。
一、標題。視察報告的標題應當醒目,突出視察報告的特點和視察內容,常常由事由和文種兩部分組成,直接寫明視察的對象和內容。
二、視察報告的題注。題注主要包括三個內容:一是會議名稱,二是會議時間,三是報告人職務及姓名。
三、視察報告的稱謂。與執(zhí)法檢查報告的稱謂寫法相同。
四、視察報告的正文。正文一般分為導語和主體兩部分。
導語部分一般寫明視察的基本情況,包括視察對象、問題、時間、地點、方法、目的和視察結果等。
主體是視察報告的核心部分,是全文的中心,這一部分一般包括視察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建議三個部分。
五、視察報告的結尾。一般以“以上報告,請予審議。”結尾。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