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guī)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和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參加憲法宣誓儀式。宣誓儀式在大會會場或人大常委會指定的場所進行。
宣誓儀式現(xiàn)場布置體現(xiàn)宣誓人忠于憲法、依法履職、為國家和人民服務的精神,營造積極向上、莊重嚴肅的環(huán)境?,F(xiàn)場擺放國旗或國徽、憲法文本和撫按臺等。宣誓人必須著正裝參加宣誓。
宣誓時,在場人員全體起立,奏唱國歌。宣誓時,宣誓人面向國旗或國徽站立,左手撫按憲法文本,右手舉拳,拳心向前,拳與眉齊高,誦讀宣誓詞。集體宣誓時,由領誓人在前撫按憲法,帶領誦讀誓詞;其他宣誓人在領誓人身后整齊站立,跟隨領誓人一句一句地誦讀誓詞。宣誓人誦讀宣誓詞后,自報姓名,表明宣誓人身份,再由主持人宣布儀式結束。
宣誓誓詞
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jiān)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誰需要宣誓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
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委員
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等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或者決定任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個別副主任委員、委員
國務院部長、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
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等
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或者決定任命的
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廳長、審判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查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和軍事檢察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全權代表
五、國務院及其各部門、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
六、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監(jiān)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