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人大換屆后,為了使新當選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盡快熟悉人大業務知識,運用有關法律法規開展人大工作,各級人大常委會要舉辦不同層次的履職學習班,組織新當選的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和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參加履職學習。
舉辦鄉鎮人大主席履職學習班,重點是安排學習內容。實踐中,一般安排履職學習的內容為:(1)學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通過學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進一步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深刻內涵及其特點;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形成和發展的歷史;新時期堅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意義和面臨的主要任務。(2)學習憲法、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等相關法律。通過學習憲法和相關法律,進一步了解和掌握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的基本準則,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內容。熟悉和掌握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產生方式、組成、職權,以及行使職權的主要方式、程序等。(3)學習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通過學習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進一步了解和掌握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主要通過定期召開會議,決定問題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依法集體行使職權;提出和審議議案的主體,對議案的處理方式;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對專項工作報告的審議程序和對相關問題的處理辦法;提出和辦理質詢案,主要包括質詢案提出的主體和方式,對質詢內容的要求,有關部門答復質詢案的程序;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發言和表決受法律保護,為保證會議審議和發言質量,對發言的內容和時間有一定的要求;表決議案,采用無記名投票或者表決器表決方式,也可以采用舉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以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贊成,才獲通過等。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