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實際調研
除安排一定時間聽取有關部門綜合匯報外,多以小型、分散活動為主,深人實際,深人基層,深人群眾,廣泛了解社情,認真聽取民意,采取聽取匯報、開座談會、個別訪談、走訪該專項工作部門的服務對象、接待來訪、問卷調查、明察暗訪、實地察看、查閱資料、發放征求意見表、設立意見箱、電子郵箱等多種方法了解情況,收集意見,較全面地掌握該方面工作的開展情況。
二、撰寫好調研報告
調研結束后,要在調研組組長的主持下,集中全體人員研究撰寫調研報告,交流情況,分析問題,集思廣益,去粗取精、去偽存真。調研報告要體現“兩個側重,”一是側重于分析存在冋題的原因,二是側重于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
三、向本級人民政府反饋
鄉鎮人民政府收到反饋后,要注重總結工作經驗,注重查找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注重提出今后改進工作的主要措施。
四、把好專項工作報告的初審關
鄉鎮人民政府應在鄉鎮人大代表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的二十日前,將專項工作報告送交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征求意見;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在初審中如發現專項工作報告有內容不全面、角度不準確、數字不真實、表述不規范、措施不得力、對轉交的意見未回應等問題,應嚴肅認真地提出初審意見,經向鄉鎮人大主席團匯報后及時向報告機關反饋。
鄉鎮人民政府的有關工作部門應根據初審意見對有關專項工作報告進行修改充實和完善,使報告主題突出,層次清晰,行文規范,并于鄉鎮人大代表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的一定時限前,送交鄉鎮人大主席。
(責編:黃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