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會議不是人代會會議的開始,而是為人代會會議作準備的會議,只能就人代會會議的有關準備事項作出決定。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是否召開預備會議?
鄉鎮人代會會議是否召開預備會議,地方組織法沒有作出規定。在實踐中,大多數省級鄉鎮人大工作地方性法規對此作出了規定,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每屆第一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二是明確規定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三是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但規定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前召開預備會議。
預備會議有哪些任務?
地方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選舉本次會議的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本次會議的議程和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
全國人大組織法第十一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選舉本次會議的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本次會議的議程和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
因此預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選舉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會議議程。
預備會議的主持機構是誰?
預備會議的主持機構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并規定每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預備會議,由上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