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形式。開好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好各項議題,辦理好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民主含金量才更高,民主成色才更足。
會議籌備-----要處理好“糧草”與“車馬”的關系
如果把年初人代會形成的決議,比作啟動、助推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的“戰車”,會議的籌備工作就是這輛“戰車”的“糧草”。車馬未動,糧草先行。“糧草”的質量決定“車馬”的能量,“糧草”的數量影響“車馬”的續航能力。這個“糧草”主要指兩項工作:一是人大代表做好參會準備,二是人大機關做好會議籌備。
人大代表做好參會準備。人大代表的參會準備工作是整個會議準備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到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質量。首先要組織代表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對人大工作的指示精神,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履職常識,了解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其次是組織代表有針對性的視察、調研縣域重點工作、熱點、難點問題,聽取有關部門工作匯報,了解社情民意。之后,代表們應根據掌握的情況及時匯總梳理,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為出席會議、審議議題做準備,盡全力把群眾的愿望轉化成促進“一府一委兩院”工作的具體行動。
人大機關做好會議籌備。一要堅持一套班子管全局。人代會期間程序多、材料多、會議類型多,對于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會議方案,大會籌備處(秘書處)嚴格遵守,切忌朝令夕改、臨時動議、多頭指揮,要最大限度的發揮副秘書長單位及大會籌備小組各組長的作用。二要堅持一個標準量成效。各籌備小組組長是本組業務的第一責任人,既要遵守法定程序,又要體現創新原則,要責任到人,細化工作標準。在會議證件制作、材料起草、議程設計、宣傳策劃、安全保衛各項準備工作中,要做到精益求精、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特別是設計工作報告的《工作解讀》《名詞解釋》更要準確、接地氣 。三要堅持一張“導圖”定全盤。人代會不單是人大機關的會,而是全縣人民的會。要教育所有參與辦會單位及人員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質量意識,會議不散,責任不減,程序不亂,要按照會議籌劃的“工作導圖”,靠短時間的高效組合,激發出辦會的正能量、高質量、含金量。
會議之中-----要處理好“金剛鉆”與“瓷器活”的關系
會議審議是人大監督不可缺少的程序和環節,是體現人大監督思想成果的關鍵。做好這項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瓷器活”,必須具有高標準的議政水平和能力這把“金剛鉆”。
認識程度要深,避免言不由衷。換屆伊始,新當選代表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缺乏深層次的了解,對大會的性質和代表的職責、地位、作用認識不清,審議工作報告難免感覺“不說不好意思,說不到‘點子’上沒大意思,只好即興發揮意思意思”,甚至變成匯報本單位工作的評功擺好表態發言會。要改變這種狀況,縣、鎮{街}人大部門就要不失時機的向代表們灌輸業務知識,增強底氣,使大家把開好會議真正提高到決定全縣重大事項、推動縣域經濟社會“跨越趕超”的重要環節來認識。
審議能力要強,確保言之鑿鑿。工作中發現,個別代表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情況和全局性重點工作了解不多,審議報告時抓不住重點,往往是從本部門、某個村甚至是幾戶人“房前屋后”的利益出發提出一些工作要求,立意不新,站位不高,視野不廣。同時,發現大部分代表缺乏計劃、財政方面的專業知識,審議計劃、財政報告無能為力,無所適從,沒有達到“金剛鉆”的水平。這就需要我們平時通過“專家講法律法規”“局長談部門業務”等形式扎實做好代表專題培訓工作,讓代表們“能入門”甚至“鉆進去”。
審議形式要活,謀求言之有效。審議方式是確保審議質量、提升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水平的重要措施。一是會議審議。要充分保證會議審議時間,讓每個代表都有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真正體現民主、集中民智。二是專題詢問。組織有關方面的代表就相關問題,尤其是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等進行專題詢問,要求有關部門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三是專業審議。人代會上的六個報告事關縣域經濟與社會全局,要代表們都通都懂,是強人所難,所以建立若干專題組,邀請“內行代表”分專業性審議很有必要。除此之外,召開新聞發布會、讓公民互動參與,進行會中專題視察,代表邀請部門領導對話等等,都是有效的審議補充。
會后落實-----要處理好“十響”與“一咕咚”的關系
會后落實,主要是指“一府一委兩院”等報告任務的落實和代表建議的辦理。應針對不同領域、不同內容科學安排監督議題,特別是在重點監督與一般性監督的掌握上,要處理好“十響”與“一咕咚”的關系,合理界定議題的數量和份量,既點“英雄紅”,又放“閃光雷”。
常委會審議水平要“高”。常委會議題一般是年度工作的大事,是重點議題。要抓好議前調研、會中審議、審議意見形成、跟蹤問效四個環節,切實提高審議質量。一是議前調研---確保“先行分隊”胸有成竹。會前先行調研人員要指導被審議單位寫好工作報告,真正達到材料翔實可靠,初審意見精辟,總結成績恰當,剖析問題深刻,意見、建議可行。二是會中審議---實行重點發言人制度。由參加會前調研的人員重點發言,拋磚引玉、碰撞“火”花。只有集思廣益、審議意見才更有針對性、科學性、全局性和可行性,監督工作的權威才能充分體現。三是意見形成---讓部門帶著“問題”走。審議意見要以指出問題、解決問題作為出發點,對報告機關哪些工作不滿意,什么問題解決得不好,必須解決和落實哪幾個方面的問題,如何改進,要寫明確、詳細、具體,便于承辦單位落實和人大常委會監督。四是跟蹤問效---確保問題“落地”。審議意見落實是增強人大常委會監督實效的關鍵,要把督辦審議意見作為提高監督質效的最佳著力點,完善交辦、跟蹤督辦、落實情況反饋、辦理結果審查、審議監督情況公開等工作程序。
視察檢查課題要“精”。主要形式是集中視察、專題視察、持證視察,但無論哪種視察,關鍵是選題要“精”。主要是圍繞黨委中心工作確定專題,圍繞關系經濟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確定專題,圍繞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熱點、難點選題,既可以是縣內一項完整的工作,也可以是某項工作中的一個節點。在視察方式的選擇上,要聽看與談訪相結合,好、中、差現場都看,方方面面意見都聽,各類不同觀點都談,類型不一的村戶都訪。
調查研究建議要“尖”。 調查研究主要是在決策部署之前或問題萌芽之時,通過深刻細致地觀察、研究,形成前瞻性、科學性、可操作性的建議。也可在問題出現之后,通過調研形成工作報告,并注意采取三種方式,及時轉化調研成果。一是把形成的報告作為參閱文件印發,供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時參考;二是把重要調研成果轉化為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轉“一府一委兩院”落實辦理;三是把調研報告提出的一些重要意見和建議,提交給黨委參閱,使調研成果在更高的層次和更廣的范圍發揮作用。避免只調查不研究,只研究不轉化。
代表履職招數要“鮮”。代表活動方式既要“接地氣”,也要重效果。高唐縣人大常委會創新開展的“千名代表聽民聲”工作,以“家”(人大代表之家)、“站”(人大代表聯絡站)、“集”(農村大集)為依托,引導駐高唐的全國、省、市及縣、鎮人大代表規模行動,單月趕集“擺攤”、雙月進站“拉呱”,“黨的政策我宣傳,民聲實事我幫辦”,積極投身到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線,既關注了百姓“房前屋后”、“針頭線腦”的小事,也對接了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大事,被全國人大總結為“代表聯系群眾的新方式”。
重點推進雷聲要“大” 。 一是建議辦理要“跟”。要將人代會期間收到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交由有關部門重點辦理,確保件件意見有“跟蹤”,建議落實擲地有聲。二是部門工作要“評”。在評議對象的選擇上,重點選取承擔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較重、承辦人大代表議案較多、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部門。在評議方式上,既“面對面”地聽取評議對象的報告,又要“背靠背”了解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的反映;既沿安排線路查看,又到隨取地點尋訪,使評議既能反映成績、看到亮點,又能發現問題、找出不足。三是重點工作要“詢”。詢問內容一旦確定,要“真問、敢問、會問”,避免“走秀”,明白了問什么,還要完善怎么問,問后怎么辦?對專題詢問對象、內容、程序、處置等環節做出具體明確的規定,真正使“專題詢問”有章可依,有規可循,確保“詢”出痛癢,“問”出實效。 (作者: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人大履職專家團成員、山東省高唐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姚美運)
(責編:杜凱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