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適用于一切國家的政治制度模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西方議會制度都是現代國家代議民主制度。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國的社會土壤,是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造,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體存在本質區別。我國人民代表大會與西方議會的本質區別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政黨制度不同。我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西方則是多黨制或兩黨制。
二、執政黨不同。在我國中國共產黨是領導核心,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西方則是通過議會選舉或其他選舉贏得選民授權后成為執政黨,不同政黨通過選舉輪流執政。
三、人大代表與西方議員的選舉和履職不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沒有像西方國家的議會黨團,也不以界別開展活動,無論是人民代表大會,還是其常委會或者專門委員會,都不按照黨派分配代表席位。我國的人大代表是經民意推薦、選舉程序產生的,縣鄉人大代表是按選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設區的市級以上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參加代表大會。無論是共產黨員,還是民主黨派成員或者無黨派人士,一經當選,就應當代表人民依法履職,為人民服務,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小團體利益,所以人民代表大會中不存在黨派之爭。西方國家的議院議員產生的方式各不相同,除了公民直接參與選舉之外,有選舉團選舉產生的,也有競選產生的。西方國家議會的主體是議員,多數議員是職業議員,專職性使其往往成為擁有自身利益的共同體,議會是各黨派進行政治斗爭的場所。
(責編: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