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又稱國會,是一個主權地區的立法機關,其成員由屬該地區的代表組成稱為議員。議員可以是直接或者間接選舉出來的,也可以是委任的。表面看來,西方議會的議員和我國的人大代表有許多相似之處,但是,二者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一、我國的人大代表來自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根本任務和目標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依法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職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與全國各族人民一起共同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西方國家議員則是不同黨派、不同階級、不同利益集團的代表,且分布范圍狹小。行使權力與資本主義利益緊密相關,他們往往為了各自的局部利益相互爭斗,有時還會通過政治交易犧牲國家或者公眾的整體利益。
二、我國的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群眾之中,有各自的工作崗位,同人民群眾保持著密切聯系。而西方議員大多是脫離生產工作一線的“職業政客”,是一個擁有自身特殊利益的共同體。許多議員一旦當選,就終身以之為職務,整日忙碌于議會活動、黨派斗爭和下一次競選連任,政治作秀多,深入社會和實際少。
三、我國的人大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開展活動。會議期間代表們依法集體行使職權,充分發揚民主,認真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在充分醞釀,基本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按照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閉會期間代表以集體活動為主,以代表小組活動為基本形式。各級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是代表履職的集體參謀助手和服務班子,為代表依法履職提供各方面的服務和保障。而西方議員個人有專門的助手和工作班子,在選區設有辦公室,也會接待選民并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具體問題,但議員本身要受所在黨派或所代表利益集團的制約。
(編輯: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