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選是在候選人超過選舉辦法規定的差額數時,確定正式候選人的一種方式。預選時,所提代表候選人的人數只要不超過選舉辦法規定的差額數,都是有效的。故地方國家機關領導人員進行預選時,應當按照含差額在內的名額進行投票。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