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詢問與質詢
詢問和質詢的主要區別:一是質詢有一套嚴格的程序,必須依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詢問沒有嚴格的程序,隨問隨答,比較簡便。二是質詢是一種質問,帶有批評的性質;詢問是對正在審議的報告或者議案中不清楚、不了解的問題提出詢問,要求有關機關作出解釋和說明。三是質詢必須按法律規定的人數聯名提出;詢問沒有人數限制,可以幾個人聯名提出,也可以個人提出。四是質詢必須書面提出;詢問可以口頭提出,也可以書面提出。五是質詢必須由受質詢機關的負責人答復;詢問可以由有關機關的負責人答復,也可以由有關機關的某一部門負責答復。
(二)詢問與專題詢問
詢問的目的在于全面深入地了解情況,以便更好地行使審議權。為提高詢問效果,便于對某一方面展開深入的詢問,可以搞專題詢問,即專題詢問是詢問的一種方式,是針對某個專項工作、安排專門時間而進行的一種詢問活動。
專題詢問有三個特點:一是主題集中。一般詢問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時都可以提出,因而詢問的議題不集中、不全面,也難形成聚焦;而專題詢問要求針對確定的議題提出,不對其他議題提出詢問,這樣便于對該項工作進行比較全面、深入的詢問,容易聚焦到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上來。二是時間集中。一般詢問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可以隨時提出,通常不安排專門的時間進行詢問;而專題詢問則安排專門時間進行集中詢問,這樣既可消除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顧慮,又可以形成一個比較濃厚的監督氣氛,可以達到較好的監督效果。三是對象集中。一般詢問是常委會組成人員想向哪個部門提出就向哪個部門提出,由于受詢問部門缺乏必要準備,往往難以作出比較全面、準確的回答;而專題詢問將涉及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集中請到會議里來,并提前通知,這樣他們有一定時間進行準備,可以作出比較全面、準確的回答。
專題詢問是對詢問制度的創新和發展,既保持了詢問方式簡便易行的特點,又借鑒了質詢方式規范莊重的特點,是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一項重要創新和亮點。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