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是什么
“兩會”并不是一個特定的機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簡稱。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每年3月份“兩會”先后召開全體會議一次,每5年稱為一屆,每年會議稱X屆X次會議。
“兩會” 的歷史起點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京隆重舉行,討論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建議。
1954年9月15日,各民族共計1226人從祖國的四面八方來到新中國的首都,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制定和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人民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兩會”的會期
兩會會期,也是自1995年起相對固定,除了涉及換屆選舉的一次會議一般為兩個星期(14-15天)外,歷年“兩會”的時間一般控制在10-12天左右。
“兩會”的一前一后
一般而言,政協會議比人大會議要早1-2天舉行,這主要是為了保證政協履行其職能。根據政協章程,全國政協會議開幕當天要聽取全國政協主席代表政協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次日則預留給政協委員們做分組討論之用。同時,人大在做決策之前,要把決策先提交給人民以及各界代表,在政協里面進行協商、討論、審議。政治協商納入決策層面中,決策前要進行充分協商,以保障其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職能。
“兩會”的同步
1959年,全國政協第三屆會議召開一天后,全國人大第二屆會議也順利召開,實現了“兩會”的 首次同步。1978年,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同步召開了五屆一次會議,使得人大與政協的屆數一致起來,“兩會”正式同步。
為何人大稱“大會”,政協稱“會議”
兩者是選舉和邀請的區別。“大會”是由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的;
“會議”是由邀請來的各個黨派、各方面社會的名人以及各方面界別的代表組成的,是邀請來共同參政議政的。
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的區別
人大代表議案與政協委員提案的不同之處在于: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人大代表的議案一經通過,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組織,政協委員提案是民主監督的一種形式,沒有法律的約束力。人大代表議案,一般只在大會期間提出;政協委員提案,既可在全體會議期間提出,也可在休會期間提出。
今年全國兩會有什么不同
時間變化:2018年3月3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開幕會;2019年3月3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開幕會;2020年5月21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開幕會;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于2021年3月4日開幕。
疫情防控:今年“兩會”的新聞采訪工作將借鑒去年有關做法。
邀請部分在京的中外記者采訪會議,不邀請境外記者臨時來京采訪。
主要通過網絡、視頻、書面等方式進行采訪。
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技術:兩個會議的新聞中心將充分運用互聯網等技術為中外記者提供服務,積極協助中外記者聯系采訪。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議程
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審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
審查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
審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草案)》的議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草案)》的議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資料來源: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
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議程
聽取和審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和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
列席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并討論政府工作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討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資料來源: 2021年3月1日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三屆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