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南方某省曾經采用過的三種選區劃分辦法,對目前的縣鄉人大換屆工作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特此編發,以饗讀者。
方法一:巧解方程劃分法。為增強選區劃分的科學性,有的地方采用了數學中解方程的方法。其主要做法是:綜合考慮“五個因素”。即每一選區選舉一至三名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大體相等、代表構成的合理比例、優秀代表資源人選和代表的廣泛性。突出“三個標準”:即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是否大體相等,能否保證選舉產生的代表結構合理,選區內各單位是否和諧。打破“一個習慣”,即全盤按單位成系統劃分選區的習慣,實行部分行政村(居委會)、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綜合搭配。
小編認為,該方法的實際運用就是總人口除以代表名額,先得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中值,然后依據選舉法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大體相當”的規定,在這個中值數據的左右設定最低和最高值,從而可以得出一個選區最低人口數和最高人口數。再根據代表名額的科學分配,選區內各單位無矛盾的原則采取村社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組合搭配的方法劃分選區。
方法二:跨區域劃分法。選區劃分一般都按地域劃分,但有的地方按地域劃分選區很難實現選區內組成單位的最佳配置。為此,有些經濟發達、交通便捷的地區,探索運用了跨區域劃分選區的辦法,即不純粹按區塊就近地劃分選區,而是根據需要跨行政村(大選區甚至跨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劃分選區,這樣能保證選區劃分更加科學合理,同時又不妨礙選民便捷地參加選舉活動,也不影響選舉產生的代表經常聯系選民,接受選民監督,可以參考并運用。本法所指的跨行政區域指的是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中本縣或者本鄉鎮的行政區劃范圍內的跨行政區域。
方法三:“功能”劃分法。也就是按照產生代表的類別要求進行劃分,劃分部分功能性選區,如行業協會及商會選區、專業技術選區、外來人員選區等。采用這種劃分方法,有利于選民好中選優選好各類別的代表,也有利于防止因一些人員的競爭而影響代表的廣泛性,還有利于增強當選代表的責任感。
小編認為,以上三種選區劃分方法其實也可以進行科學的組合運用。如果您有什么好的人大換屆選舉方面的經驗和做法,也歡迎給我們留言,給我們供稿,共同為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添磚加瓦!
(責編:劉自平)